东明县人民法院(本级)智慧法院审判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需求公示
发布日期:2020-11-20
东明县人民法院(本级)智慧法院审判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根据东明县人民法院要求,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受东明县人民法院委托拟就 东明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审判网络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实施政府采购,项目预算:***万元。现就其需求进行公示,公开征询潜在投标人及社会各界的意见。 |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数量:东明县人民法院智慧法院网络用路由器、交换机、入网规范管理软件、防火墙、网关等设备的采购及安装,详见附件*。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详见附件。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执行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等相关规范。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质量达到国家现行质量验收合格标准。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凡参加此次投标的监狱、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服务,其折扣报价部分给予*%的价格扣除优惠。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加分 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号)文件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评审中享受同小型、微型企业相同的价格扣除。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供应商须按规定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并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明细表如实填写完整,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否则不给予政策性优惠。 (*)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① 按《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等有关节能环保的政策执行。 ② 属于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的,按照最新一期强制采购节能产品清单填报。 ③ 节能、环保产品(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价格分、技术分加分幅度为评标总分值的*%。 ④ 响应文件须列出节能环保产品明细表(见附件),并符合制表要求。 ⑤ 节能产品,是指列入《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⑥ 环保产品,是指《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且具有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需提供所投产品所在品目清单位置网页截图(加盖供应商公章)及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报价清单,否则不予加分。 *.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时间:接到招标人通知后**天内供货、安装完成。 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服务标准及采购人要求的标准。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本项目按照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现行规定执行,验收标准及相应的技术规范要求。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执行所有现行的国家、行业和地方标准、规范、规程中的强制性条款。 |
三、论证意见: 详见附件*。 |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采购单位:东明县人民法院(本级) |
地址:东明县曙光路西段*号 |
联系人:王晓光 |
联系方式:*********** |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三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菏泽分公司 |
地址:山东菏泽牡丹区中华路与太原路交叉口永泰大厦****室 |
联系人:赵福敏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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