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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中所需的通讯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电信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一、采购单位: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二、采购项目名称: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通讯服务项目 &****;&****;&****;&****;&****;&****;&****;&****;&****;&****;&****;
项目预算:**万元
项目内容和说明:
我单位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关于“大力实施公安大数据战略,着力打造数据警务、建设智慧公安”的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侦查破案、社会面防控和管理服务的质量和效能。我单位在不变更已公布的***部固定办公电话号码和*部无线报警电话号码的基础上,需对互联网专线,网格电子政务专线、互联网党政内网和移动警务通提供通讯服务,并对现有的带宽及流量进行提速升级。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向我单位提供的通讯服务,在服务期间运行效果良好,目前协议到期,如不继续使用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提供的通讯服务,公安机关相关业务工作无法及时、正常开展,故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服务范围为网络通讯和固定电话服务等相关服务。
三、采取单一来源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我单位拟采购实施的“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通讯服务项目”选择其他供应商提供通讯服务,需要重新铺设互联网线路,进行重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特别是在互联网线路重新铺设期间,将导致公安机关在一定时间内无法收发党政网文件信息,传输、储存及运用服务侦查办案的视频资料。如采购除“电信”以外的其他供应商提供通讯服务,将会变更固定办公电话及报警电话号码,需要公安机关对变更后的固定办公电话及报警电话号码进行公示,并对全区**个派出所灯箱、指示牌等公开类硬件设施设备重新进行制作,造成资金浪费;在固定办公电话及报警电话号码变更期间,将直接导致人民群众无法报警和对公安机关相关业务进行咨询,将会对工作衔接不及时,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和后果。为保证采购人工作的正常开展,固定电话和网络通讯相关服务在工作中的正常使用,需使用中国电信的通讯服务,建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经专家组调查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建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采购。
参与本项目论证的专家:
姓名:雷强,工作单位:内江市第一人民医院,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申翔,工作单位:内江市公安局,职称:高级工程师;
姓名:李明昊,工作单位:内江市教仪站,职称:高级教师。
四、拟定唯一供应商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内江分公司 &****;
供应商地址:内江市东兴区西林大道***号&****;
&****;&****;&****;&****;五、其他事项: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年**月**日至****年**月**日**时止),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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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地址:内江市市中区石羊大道北段***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李老师 &****;&****;
联系电话:****-*******
邮编:******
财政部门地址:内江市市中区临江小区南环路*号
财政部门联系人:段先生 &****;&****;&****;&****;&****;&****;
联系电话:****-*******
邮编:******
内江市公安局市中区分局
****年**月**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