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城县驿马镇逸居欣城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服务系统登录庆城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庆城县驿马镇逸居欣城污水处理工程设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本项目需采购日处理****/*,***+****型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设备,并含设备主体以及附属设施设备的安装调试项目,处理后水质排放标准达到《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的一级*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 投标企业在中国境内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经年检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的企业只需提供统一代码的营业执照原件)及开户行许可证原件或银行基本户证明,以上证件须提供原件或含有二维码标识的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复印件,扫描二维码核实真伪,若扫描的二维码与复印件相一致则该复印件视同于原件; *.* 投标企业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法人授权书原件; *.* 投标企业需提供****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年*-*月依法缴纳的完税凭证(依法不需缴纳的应提供相应证明材料)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相关材料原件(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的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法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项目其他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投标企业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时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企业,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 投标企业必须提供《投标企业信用承诺书》原件,否则视同自愿放弃投标 (注:信用承诺书由投标企业法人代表签字,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企业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投标)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对本承诺书的承诺内容作出任何改动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 未被“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禁止参加政府采购等招投标活动期间; *.* 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参加投标。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需具备环保工程专业三级承包资质及市政三级施工资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每天上午*:****:**,下午**:****:**

地点: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服务系统登录庆城县

方式: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区服务系统登录庆城县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地点: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五、开启


时间:****-**-** **:**

地点: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户 名: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庆城支行 帐 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元。 缴纳方式:银行转账 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时。并在汇款备注栏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未按时缴纳、未从基本账户转出、缴纳金额不足均视为无效投标(以到账时间为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庆城县驿马镇人民政府

地 址:甘肃省庆城县驿马镇上关村**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庆城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庆城县人民路(原石油影剧院)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田小江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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