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随州市城北新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随州市城北新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最高限价:****.** 万元(其中智慧路灯最高限价:****.**万元,智慧应用设备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为“智慧路灯项目”的购买服务。由中标人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本次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投资方。其中普通路灯和智能控制系统新建以及路灯改造(灯头更换)的建设费用,由社会投资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投资、建设、移交;智慧应用设备(如***屏、视频监控、大气监测),由社会投资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
合同履行期限:项目建设期:**日历天;特许经营期期限:**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详见文件要求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若有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潜在投标人,允许其分公司投标,并允许分公司提供上级公司相应资格证明材料)(*)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单位的其他要求: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④申请人缴纳的****年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企业纳税证明;⑤信用中国截图;⑥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随州市城北新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项
目招标公告(第二次)
随州市城北新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随州市城北新区智慧路灯节能改造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 万元(其中智慧路灯最高限价:****.**万元,智慧应用设备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项目为“智慧路灯项目”的购买服务。由中标人投资建设及运营维护,政府出资购买服务,本次招标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选定社会投资方。其中普通路灯和智能控制系统新建以及路灯改造(灯头更换)的建设费用,由社会投资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投资、建设、移交;智慧应用设备(如***屏、视频监控、大气监测),由社会投资方按国家法律、法规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负责投资、建设、运营和维护,以及项目特许经营期结束后的移交。
项目建设期:**日历天;特许经营期期限:**年(含建设期)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本项目若有银行、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行业特殊情况的潜在投标人,允许其分公司投标,并允许分公司提供上级公司相应资格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单位的其他要求: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告知项,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 ****年**月**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个工作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
方式:凡有意参与投标者的法定代表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持本人身份证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文件时须提供下列证件原件(原件查验后退还):①法定代表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上必须附有企业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人的联系电话和**邮箱);②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含三证合一);③****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单位按最近的年份提供);④申请人缴纳的****年近三个月社会养老保险证明材料及企业纳税证明;⑤信用中国截图;⑥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证明资料。其复印件标注“与原件无误”字样加盖公章后一并提交,上述资料不完整的,招标代理单位不接收投标报名申请。以上资料虚假的,不能成为本项目合格投标申请人。
售价:¥***.* 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日)
地点:开标室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湖北大有开标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区
联系方式:秦磊,***********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
联 系 人:代丽 联系电话(传真):****-*******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磊
电 话:***********
&****;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地址:随州市曾都宏图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秦磊***********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北大有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随州市明珠广场凯旋中央商业街*-***号
联系方式:代丽/****-*******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秦磊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