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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树市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次)公开招标公告

&****&****受 玉树市公安局委托,拟对玉树市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次)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国泽公招(货物)****-*****号-*
采购项目名称
玉树市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次)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元
项目分包个数
*
各包要求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其他资格要求:*.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其营业执照內必须具有本项目相关的经营范围),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经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天内);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营业执照内须包含相关货物的经营范围,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公告发布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至 ****-**-** 上午**:**-**:**和 下午**:**-**:**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现场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元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五矿云金贸中心*座**楼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供应商应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营业执照、法人及委托代理人身份复印件。以上资料除原件外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信息
分包编号:青海国泽公招(货物)****-*****号-*-*
分包名称:玉树市公安局警务用车采购项目(第三次)
保证金子账号:
投标截止时间
****-**-** **:**
开标时间
****-**-** **:**
投标及开标地点
青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号开标室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单位:玉树市公安局
联系人:朱先生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玉树市
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五矿云金贸中心*座**楼
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新宁路支行
收款人
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
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单位名称:玉树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

青海国泽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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