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采购人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规定,本中心对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项目进行询价采购。
一、采购人
*.名称: 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
*.地址: 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驻地
*.联系人:陈志敏 联系电话:***********
二、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区三楼****室 邮编:******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琛 联系电话:****-********
三、项目编号:铜采询*(****)***
四、采购项目
*.名称: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公务用车项目
*.项目内容:公务用车
五、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万元
六、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见询价文件
七、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说明: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查询及使用供应商信用记录:
采购人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八、获取询价文件
*、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在“徐州政府采购网”( 网址:)本项目询价公告的附件,自行下载。
附件:
*、询价文件售价:免费。
九、询价响应文件的接收:
*.询价响应文件开始接收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
*.询价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上午**:**
*.询价响应文件的接收受地点:徐州市铜山新区长江西路科技创业大厦*区二楼开标(三)室
*.询价响应文件接收人:王哲
十、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
十一、询价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询价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以所发布的本项目的“更正公告”的附件的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询价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更正公告”及附件,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二、终止询价
终止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终止公告,以“终止公告”的形式通知已经获取询价文件的潜在供应商,发布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后采购代理机构已尽通知义务。敬请各潜在供应商关注本项目的“终止公告”,否则,将自行承担相应的风险。
十三、询问和质疑
*、根据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与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采购人)签订的本采购项目的《委托代理协议》,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向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采购人)提出询问;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采购人)提出质疑。询问和质疑由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采购人)依法处理。
*、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函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直接送交或供应商通过***邮寄。
联系部门: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办事处
联系电话:***********
通讯地址:徐州市铜山区拾屯街道驻地
徐州市铜山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二〇二〇年十二月十八日
附件: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