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社会资本采购资格预审公告
一、采购条件
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社会资本采购(以下简称“本项目”),已由瓦房店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批准采用***模式实施,并授权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具体负责本项目社会资本(以下简称“供应商”)采购工作,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项目实施方案已报市政府评审并通过,现进行公开招标确定本项目社会资本投资人,特邀请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提交资格预审申请。
二、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瓦房店全域污水处理厂(一期)***项目社会资本采购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项目总投资为人民币*****.**万元
*.最高限价:
投资收益率上限价为*.**%;首年运维污水处理服务费固定部分上限价为****.**万元/年;首年运维污水处理服务费可变部分单价为上限价*.**元/吨水。
*.采购需求:
为缓解财政压力,盘活存量资产,同时提升瓦房店市基础设施的管理效率,市政府依据相关政策文件精神,决定引入社会资本参与到公共基础设施领域的运营管理工作中来。市政府充分利用瓦房店市现有的存量污水处理厂工程,计划统一采用***模式实施。以充分吸引社会资本参与本项目的融资、受让经营权、运营、维护和管理等工作。市政府授权市住建局作为本项目的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准备、采购、签约、执行、监管和移交等实施工作。市住建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本项目中选社会资本,该社会资本将独资成立项目公司,并由项目公司负责实施本项目。
*.项目概况:
本项目包含五(*)座存量污水处理厂,均位于大连市瓦房店市境内。分别为,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三台污水处理厂、瓦房店市老虎屯镇污水处理厂。
瓦房店龙山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服务区域为瓦房店市中心区域,包含一期工程、一期提标改造工程及扩建(二期)工程三个部分。一期工程建于****年,设计污水处理能力*万吨/日,出水水质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以下简称“一级*标准”);一期提标改造建于****年,总投资约为人民币****万元,对一期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改造,使污水排放标准由一级*标准提升为《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以下简称“一级*标准”);扩建(二期)工程建于****年,设计采用****工艺,处理能力*万吨/日,出水水质为一级*标准。
瓦房店岭东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服务区域为瓦房店市岭东地区。工程设计处理生活污水(不含工业废水)能力*万吨/日,采用“厌氧-缺氧-好氧法的生物脱氮除磷工艺,简称**/*”处理工艺,处理后出水执行一级*标准,就近排放至东侧的大沙河。
瓦房店市复州城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服务范围为复州城镇地区。工程设计处理规模为*万吨/日,污水处理采用******工艺,出水水质执行一级*标准。
瓦房店市三台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服务区域为三台地区。设计处理规模为*.*万吨/日的城市生活污水及少量的工业污水处理,本项目一级处理采用曝气沉砂池工艺,二级处理采用生物处理-******工艺,三级处理采用机械搅拌絮凝+斜管沉淀+纤维转盘滤池过滤,然后再紫外线消毒生物除臭,出水水质执行一级*标准。
瓦房店市老虎屯镇污水处理厂占地面积*****平方米,服务区域为老虎屯镇地区。工程设计规模近期为*.*万吨/日,远期为*万吨/日,出水执行一级*排放标准,污水管道**.****。污水处理厂出水排入复州城的城市生活污水及少量的工业污水处理,本项目采用预处理+******+絮凝+沉淀+过滤+紫外线消毒工艺。项目运营后应建立本区域中水回用机制,配套中水回用管网,尽可能回用污水处理厂尾水,回用不掉的排入复州河。
*.项目投资:
本项目存量工程的资产评估值为人民币*****.**万元。为避免国有资产流失,在采用***模式开展该项目时,评估结果作为本项目二十(**)年经营权的价值参考。本项目采用经营权转让的方式,以资产评估价值作为经营权转让价值,以无形资产形式转让给项目公司,故本项目经营权转让价值为人民币*****.**万元。按照增值税率*%计算,经营权转让产生的增值税为人民币****.**万元。同时,本项目包含须计入项目总投资的前期费用人民币***.**万元,以及铺底流动资金人民币****.**万元。综上,本项目最终确定总投资为人民币*****.**万元。
*.项目回报机制:
本项目采用***模式中“转让—运营—移交(***)”的运作方式,即市住建局通过法定程序选择社会资本,由中选社会资本独资成立项目公司,项目公司在***合作期间负责本项目的融资、受让经营权、运营维护、管理及移交等工作,并有权获得政府支付的政府付费。***合作期限届满后,项目公司将本项目设施及相关权益完好、无偿、不设任何权利负担的移交给市住建局或其指定机构。
**.合作期限:
本项目***合作期为二十(**)年,全部为运营期,从经营权转让日起计算至满二十(**)年止。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无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是
三、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 联合体要求:
本项目允许社会资本以组建联合体的方式参与,联合体最多由*方组建,联合体所有成员必须均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资格预审的,联合体协议中应明确牵头单位、各成员出资比例等。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社会资本另外组成联合体参与本项目资格预审及后续投标。联合体组建并报名备案后不得再发生变化;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成员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共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中标后,未经市住建局的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 信誉要求
(*)近三(*)年内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目前未处于被取消或暂停投标资格状态;
(*)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
(*)近三(*)年内没有发生过重大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
(*)未在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未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供应商成立未满三(*)年的,上述第(*)、(*)、(*)项的中近三(*)年调整为自供应商成立时起至资格预审评审日止;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均应符合上述信誉要求。
*.* 财务状况要求
(*)近三(*)年内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
(*)供应商成立未满三(*)年的,上述第(*)项的中近三(*)年调整为自供应商成立时起至资格预审评审日止;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均需满足上述第(*)、(*)项的财务状况要求。
*.* 投融资能力要求
(*)具有对本项目进行投融资、运营、维护和管理的技术条件和能力;
(*)采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任一成员方满足上述第(*)项的投融资能力要求即可。
四、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大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大连市政府采购网“首页—供应商入库流程”中公布的“大连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流程”的相关要求,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五、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报名方式:邮件报名,邮箱地址:*****@*****.***;
报名及领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年**月**日**:**时至****年**月**日**:**时(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领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方式:免费领取,申请人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等同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效力的注册证明文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加盖公章扫描件一套,发送到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指定邮箱并填报登记表后方可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六、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详见资格预审文件。
七、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凡通过资格审查的全部进入下一阶段的公开招标;
*.当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少于*家时,将重新组织资格预审;
*.未参加本次资格预审及资格预审不合格的供应商均不得进入公开招标采购程序。
八、申请文件提交
申请文件提交起止时间:自北京时间****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申请文件提交地点:大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逾期递交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不予接受。
九、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年**月**日。
十、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十一、公告媒介
资格预审公告、澄清公告(或有)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及《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上发布。
十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大连市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十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
十四、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瓦房店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大岳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女士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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