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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交通事故检验鉴定委托业务服务(**包法医学交通事故鉴定),**包项目估算******元/年(单项最高限价合计*****元/年,根据各项单价最终报价乘以实际发生次数进行结算)。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 &****; 我单位委托四川启航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年**月*日对该项目(项目编号:****************)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项目采购公告挂网发售采购文件期间,**包法医学交通事故鉴定服务仅一家供应商(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报名,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也仅该公司递交了响应文件,符合政府采购法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且没有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采购文件或采购过程提出质疑。为了保证采购项目顺利完成,后期工作正常进行,现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拟定供应商:四川中益司法鉴定中心。 &****;
供应商地址:四川省遂宁市市中区镇江寺街道小南街**号附*号,四川省遂宁市开善东路***号。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单位):遂宁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
联系人:崔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开发区北兴街***号
财政部门:遂宁财政局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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