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银川支队办公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楼****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
项目名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银川支队办公耗材及用品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根据合同约定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中小微企业参加宁夏政府采购招投标活动,参照宁财(采)发[****]****号文件执行,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监狱企业、残疾人企业均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应提供证明文件,残疾人企业应提供声明函,对报价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企业分支机构参与投标,需提供总公司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企业声明函》,分支机构提供的声明函不参与价格折扣。
*、凡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境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不分政府采购项目的资金性质(含财政性资金和单位自有资金)、不分合同金额,在取得政府采购中标通知书及合同后,均可按照《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合同线上信用融资管理暂行办法》(宁财规发【****】*号)的通知办理融资业务”。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书(三证合一只需提供营业执照);*、法人授权委托书(提供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参加投标的可不提供);*、投标人须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投标主体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查询截图,并限制失信被执行人参与此次投标;*、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楼****室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中盐大厦(银川市金凤区宁安大街***号中盐大厦附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银川支队
地址: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金凤区贺兰山中路
联系方式:宋刚 ****-*******转*****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宁夏万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银川市金凤区悦海新天地*号楼****室
联系方式:张海艳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海艳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