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 **:**

&****;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广元市公安局关于三网电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现就此事项向各位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日起至********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人:广元市公安局。

二、项目名称:广元市公安局关于三网电路租赁服务采购项目。

三、资金预算:***.**万元/年(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四、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理由:

该项目服务主要内容包括**条公安专网,***部办公固定电话,以及相关网络设备、接入设备、安全设备使用,必须保证公安网络****小时不间断运行,公安业务全天候不中断和被中断。
&****;&****;&****;
同时提供重大安保活动、现场会议、直播通信等的应急通信保障和其他各类临时应急任务电路的开通保障服务。
****年至今,一直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提供通信服务,广元市公安局整体租赁使用。项目采购预算为:***.**万元/年(合同期限三年,一年一签)。&****;&****;&****;&****;&****;&****;&****;&****;&****;&****;&****;&****;&****;&****;&****;&****;&****;

五、采取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 网安支队*条和技侦支队*条业务电路,均为市公安局专门针对所有电信上网用户的侦查业务电路,只能使用电信公司的通信网络。故本次项目续约采取单一来源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要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 *.
该服务项目中从电信机房到市公安局局机关、各县区主机房及相应驻外机构部门单位地址的固定办公电话的物理线路、三网的通信线路和通信设备等均为电信公司产权的实体实物;特别是使用的全局办公电话号码资源已对社会公布,更是具备不可更改性和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要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 租赁的设备、电路等通信资源均属于持续性使用,若不加以充分利用,采取另选服务商再次新建,势必会造成政府重复投资,浪费人力、财力和物力,违背了充分利旧、节约政府资金的原则。故本次项目续约采取单一来源采购以保证原网络设备的安全性、兼容性、稳定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服务配套的要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 *.
公安部、省公安厅明确要求,该服务项目涉及的内容必须满足公安网络****小时不间断运行,公安业务全天候不能中断和被中断,更换运营商服务将影响到公安业务的开展和考核,具备要求紧急的特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中规定的“项目服务要求紧急,不能从其他供应商处采购”要求,满足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具有唯一性,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及第第三十一条第二款中规定的“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或服务配套的要求”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六、拟推荐供应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分公司,地址:广元市利州东路二段

七、其他事项: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如对上述项目拟实施的采购方式持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情况以书面形式反馈同级财政部门或采购人,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再受理。

&****;

&****;&****;&****; 采购单位:广元市公安局&****;&****;

联系人:乔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建设路** &****;&****;邮编:******

财政部门:广元市财政局

联系人:叶女士&****;&****;&****;&****;联系电话:****-*******

地址:广元市利州区文化路** &****;&****;&****;邮编:******&****;

附件:

<被退回的显示审核意见>
<添加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