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项目编号:***************

三.采购项目名称: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项目

四.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代理

五.采购项目概况:

序号

项目名称

数量

预算金额

(人民币)

简要技术要求、用途

*

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项目

*项

**万元

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制作、投放等相关工作。

六.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七.申请理由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要求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年必须在温州市域铁路**线公共媒体上全年投放。

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由上海雅仕维广告有限公司、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共同出资成立,并由雅仕维控股,具有温州轨道**线广告经营业务独家经营权,拥有独特温州市电视台媒体资源,且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与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在****年*月**日共同签订了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合作协议,****年共制作了*期节目在温州市域铁路**线公共媒体上播出。

根据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号会议纪要精神,会议纪要明确: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项目由市铁投集团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确定实施单位。

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单一来源采购要求:“(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 的规定,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情形。

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建议按《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的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本项目预算金额为**万元。

八.拟定供应商:

*、拟定供应商名称: 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

*、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时代商住广场北幢***室。

九.论证专业人员及论证意见:

*、论证专业人员:

姓名

专业人员职称

工作单位

滕苏灵

工程师

温州市广播电视发展公司

陈孟笛

高级教师(中学)

温州市第二中学

季小曼

高级教师(小学)

温州市瓯海区第三幼儿园

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广告业务独家经营权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论证小组认为,根据《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第二十九条“ (一)技术复杂,有特殊要求或者受自然环境限制,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项目符合采用单一来源方式的情形。建议按《温州市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规定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本项目采购活动。

十.其它事项: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吕先生

联系电话:****-********

地址: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楼(温州市鹿城区温州大道****号)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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