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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采购人:自贡市大安区文化馆。
二、采购项目名称:大安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元(大写:壹佰肆拾万零伍仟捌佰捌拾叁元整)。
四、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五、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六、详细原因及理由如下:
大安区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以下简称“三馆”)建设项目为区级重大项目,建设地址位于新民镇,建设年限为****-****年。“三馆”建成后,将有利于推动大安区基本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标准化均等化建设,满足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进一步提高文化民生保障水平。目前该项目已完成房建主体验收、完成二装标段施工、监理招标工作,即将启动“三馆”建设项目供配电工程相关工作进行采购。拟推荐的供应商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能满足如下采购要求:
该工程的技术要求:
*、在质量认证、设备安装、入网调试和技术方面有保障;
*、能提供完备的配套设施并符合质量安全等相关要求;
*、该项目供电区域属于大安区供电局管辖,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应当由固定配套的且在该区域的电力单位负责。
由于大安管辖区域的电力设施一直由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建设和维护,该公司具有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安全生产许可证等资质,主要承担电力建设工程安装、检修、调试,中小型水电站开发工作,尤其是在施工期间及后期电力保障上,具有较强的业务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能力。为保障采购人日常工作及生产生活正常开展,保障配电设备日常维护的连续性及电力系统的专属性,以及用电的安全性,服务的便捷性,采购人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采购项目。
综上,专家组认为,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情形,建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推进项目顺利实施。
八、拟定供应商:自贡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大安分公司。
&****;&****;供应商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大安街***号。
九、公示期限: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单位反映,并抄送自贡市大安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部门。逾期提出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自贡市大安区文化馆&****;&****;&****;
联系人:杨女士 &****;
联系电话:****-*******
地址:自贡市大安区长堰塘**组长发灶*号支*号
*、财政部门
联系人:朱女士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自贡市大安区广华路**号
九、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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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贡市大安区文化馆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