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告
二、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
三、项目编号:***************
四、项目名称: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项目
五、预算金额:**万元
六、招标内容(具体采购内容及详细技术要求见谈判文件相关部分):温州轨道交通电视栏目制作及投放
七、拟定供应商:温州市轨道传媒有限公司
八、拟定供应商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车站大道时代商住广场北幢***室
九、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发售时间:****年*月**日起至截标之前(上午*:**-**:**、下午**:**-**:**,节假日除外,截标之前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有效,未购买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拒绝参加。)
*.谈判文件获取方式:在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云”平台(****://****.***.**.***.**/)上自主报名(未注册的投标人请尽早注册,客服电话:***-***-****),网上报名后直接下载招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报名均有效),同时将书面报名资料扫描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
*.谈判文件售价:人民币***元整(售后不退)
十、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上午*:**分整
递交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楼****会议室。
*.谈判时间:****年*月**日上午*:**分整
谈判地点:温州市轨道交通控制中心**楼****会议室。
十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采 购 人: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吕先生
电 话:****-********
采购代理机构: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姜先生
手 机:***********
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纪检监察室(巡察办公室)
监督投诉电话:****-********
十二、其他事项:
*.获取采购文件须提交以下文件资料(须装订成册):
*、投标供应商介绍信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投标供应商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采购公告期限: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截标之前。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的招标办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的纪检监察室投诉。采购公告附件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未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方式获取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提起的质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采购人负责对投标供应商反映的采购人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投标供应商认为采购人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采购文件发售截止时间之后潜在供应商仍然可以购买采购文件,但该供应商如对采购文件有疑问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询疑截止时间前提出,逾期提出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受理、答复。
*.书面质疑与投诉受理地点与联系人见采购文件。
十三、附件:采购文件
温州市铁路与轨道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年*月**日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