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温州市市属国有企业采购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就珊溪水利流域气象服务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请受邀单位按单一来源采购文件的要求认真准备按时前来报价。
一、采购人名称: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二、项目名称:珊溪水利流域气象服务
三、项目编号:******-******
四、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项目)
五、采购预算:人民币**万元
六、采购内容概况:珊溪水利流域****年度气象服务,包括服务平台建设、汛期服务、台汛期服务、中长短期预报服务、跟踪服务、培训交流等,包括所辖珊溪水库和赵山渡水库的气象服务。
七、本项目拟定单一来源供应商:浙江专业气象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八、发售、开标时间及地点:
谈判文件开始发售时间:即日起至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
谈判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元(售后不退);
谈判文件发售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谈判响应递交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整;
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及谈判地点:温州市东游大厦****室(新南亚大酒店对面)。
九、谈判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仟元整;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年*月*日下午**:**分。投标供应商缴纳投标保证金后,请携带保证金缴纳凭证(银行转账支票进账单、电汇单等,缴纳保证金用途必须注明项目名称)复印件,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户 名:政采云有限公司
账 号:***************************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杭州西湖支行
十、其他事项
*.采购公告期限:*个工作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投诉。
*.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负责对谈判供应商反映的企业本部及所属企业在采购活动中出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进行答疑回复。谈判供应商认为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答疑回复处理结果不合法的,可以采购人或代理机构为对象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报名购买采购文件时须提交的文件资料(装订成册):
&****; (*)谈判供应商介绍信或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
&****; (*)谈判供应商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黎明西路一号国贸大酒店八楼
联系人:赵女士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温州市鹿城区东游路东游大厦****室
联系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监管部门:温州市公用事业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监察监事审计室
联系电话:****-********
十二、附件:采购文件
浙江珊溪水利水电开发股份有限公司
温州市华信采购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年* 月** 日
&****;
&****;&****;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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