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塔县自然资源局金塔县****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金塔县自然资源局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号

项目名称:金塔县****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金塔县****年第二批草原植被恢复费项目(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提供工商营业执照(草原生态保护或草原生态保护及治理、退化草原综合 治理或退化及沙化草原综合治理并且在此公告发布之日当日至开标结束日当日期间不得变更工 商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企业须具有林木种子生产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每天上午*:****:**,下午**:****:**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方式: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自行下载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开标

五、开启


时间:****-**-** **:**

地点:“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不见面开标系统”线上开标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保证金提交专用账户及金额: 收款单位: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甘肃银行金塔支行 账 号:系统自动生成虚拟子账号 投标保证金金额:小写:¥*****.**元,大写:人民币贰万捌仟元整; 保证金递交时间:****年*月**日**:**时(北京时间)前,以金塔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查询得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须知: (*)以电汇方式提交保证金,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电汇,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名义递交。 (*)投标保证金其他问题,详见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中的《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人操作手册》和《酒泉市公共资源电子服务平台-供应商操作手册》;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应主动登录酒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以便及时了解相关招标信息和补充信息。如因未主动登录网站而获取相关信息,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金塔县自然资源局

地 址:金塔县解放路***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金塔县鑫盛源通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甘肃省酒泉市金塔县西苑南小区附属楼*号门店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强

电 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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