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预算编审中心****年物业服务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
项目名称:预算编审中心****年物业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编审中心坐落于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号恒和园小区底商,该小区总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商业建筑面积*****平方米,住宅建筑面积*****平方米。编审中心使用*栋东半侧,该建筑地上*层。*栋由编审中心与国家税务总局天津市河西区税务局共同使用。编审中心采购面积为****平方米。*栋产权为天津市财政局所有,于****年竣工并投入使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年编审中心迁入恒和园小区*栋后,沿用原单位天津市财政局票据管理中心签订的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以下简称:鑫源物业)继续提供相关服务。鑫源物业是隶属于天津市财政投资管理中心的一家具有天津市物业管理三级资质的物业企业,获得****年天津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评定的三*级物业服务企业。多年来一直从事恒和园小区物业管理服务工作。目前,该中心对恒和园小区提供物业管理服务。物业服务特征:一是代收恒和园小区*栋及住宅裙房底商的水电费;二是换热设施、消控设施、安防及中央空调的运维、值守,恒和园小区的以上设施设备均在恒和园小区*栋地下室。因此,恒和园小区*栋地下部分是恒和园小区的供电、采暖、制冷及消控设施设备中心;三是恒和园小区*栋与*、*、*为共用设施设备不可分割;四是鑫源物业为我单位提供汽车存车服务。为保证物业服务的整体性、统一性、稳定性和持续性,我中心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四条“一个物业管理区域由一个物业管理企业实施物业管理”以及《天津市物业管理条例》第十条“同一物业管理区域内的地上、地下建筑物和设备设施、相关地不得分割进行管理”等规定,特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对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物业服务项目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市鑫源物业管理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恒和园小区*楼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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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张巳龙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徽州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号(天津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转****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屠建中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广东路恒和园小区*楼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天津市财政局预算编审中心&****;&****;&****;&****;&****;&****;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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