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昌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搬迁及实验室重建项目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项目概况:按照全省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根据生态环境部环执法[****]*号《关于优化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的指导意见》,结合昌乐县生态环境管理需要,对昌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搬迁及实验室重建项目进行采购。 *、项目总预算为**万元,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采购内容、单项预算安排: (*)采购内容:昌乐县环境保护监测站搬迁及实验室重建项目 (*)预算安排:项目总预算金额**万元 *.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 更加有效管理昌乐生态环境 *.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要求。 *.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预留份额、评审加分、价格扣除、优先采购、强制采购等): 财库[****]***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鲁财库〔****〕**号《山东省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评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规。 *.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完成。 (*)工程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项目验收标准:合格标准 *.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三、论证意见:
无。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天: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潍坊市生态环境局昌乐分局 地址:昌乐县城关商务社区*号楼***室
联系人:韩瑞林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昌乐誉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潍坊昌乐方山********室
联系人:马玉花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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