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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四川省公安厅    

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机关一、二办公区互联网接入口归并改造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四川省公安厅机关一、二办公区互联网接入口归并改造,以及租用设备和链路的运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  **万元/年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该项目于********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招标公告,于******日发布了更正公告延长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截止开标时间,仅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报名并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并于*******日发布了废标公告。该项目于*******日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发布了第二次招标公告,技术参数无变动,截止开标时间,依然仅有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在规定时间内递交了投标文件,并于*******日发布了废标公告。

本项目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只有中国电信集团公司、中国移动通信集团公司、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满足该条件。本项目发布第二次招标公告同时邀请了以上四家供应商参加或授权其四川的分公司参加,并在邀请函中写明******日前书面回复,如逾期未回复,视为自动放弃。截止此日前,仅中国广播电视网络有限公司(四川省有线广播电视网络股份有限公司)书面回函明确表示不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其余未回复又未递交投标文件的公司视为自动放弃参加该项目。

根据《省级单位变更政府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川财采[****]**号)第六条的规定,公开招标过程中提交投标文件或者经评审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只有一家,可以申请变更为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经专家论证,本项目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且在招标过程中,没有收到任何潜在供应商、单位或个人对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提出的质疑。

综上所述,本项目符合政府采购法第**条第*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故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

地址: 成都市成华区双林北支路***

三、公示期限

*******日至*****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予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单位和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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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杜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青羊区文庙后街**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杨老师        

联系地址:成都市南新街**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如有)

联 系 人:曹老师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四川省成都市武侯区太平园中四路大合仓星界**单元***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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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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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详情 结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