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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采购项目内容: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办公场地租赁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因办公场地的使用需求,需于****年*月续租高新区国际广场*座***-***号房屋(面积:****.**㎡),拟于****年*月扩租同楼层***(部分)、***-***号房屋(原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租赁区域,面积:***㎡),合计面积****.**㎡。。
专家信息:姓名:宴星,职务:高级工程师,工作单位:成都电视台 姓名:李倩,职务:高级会计师,工作单位:四川大地投资有限公司 姓名:伍祥天,职务:高级经济师,工作单位:成都市国资中心 。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于****年*月入驻高新区国际广场*座***-***号房屋,并已投入资金进行办公区域改造及装修,若另行选择场地,则会造成投入原有设施设备、装修等费用的浪费。从最大化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证办公场地使用的延续性来说,高新区国际广场*座***-***号房屋产权持有人(陈疏影)作为能够提供本项目服务的供应商具有唯一性。 *.高新区国际广场*座***(部分)、***-***号房屋为原成都高新区公园城市建设局租赁区域,与生物产业局现租赁办公场地在同楼层同区域,便于与原办公场地连接,方便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开展项目对接、商务洽谈等活动,利于投资者和企业就近办理各项政务事宜,且装修标准及要求符合我局办公场地需求,租用后无需重新装修修缮,可节省装修资金。高新区国际广场*座***(部分)、***-***号房屋对于满足本单位办公场地需求具有唯一性。 综上所述,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租赁高新区国际广场*座***(部分)、***-***号房屋具有不可替代性,采购来源具有唯一性,“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
论证意见: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采购来源具有唯一性,建议“成都高新区生物产业发展局办公场地租赁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名称:陈疏影 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座 。
采购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 系 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生物产业发展局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座*** 联系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 系 人: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高新区天府大道****号新世纪环球中心**门栋*楼*-*-***-***四川中意招标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 。
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联 系 人:成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财政金融局 联系地址: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北段**号高新国际广场*座*楼 联系电话:***-******** 。
公示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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