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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遂宁市中心医院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服务,项目预算***万元/年。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申请事项及理由:拟申请为单一来源采购的采购方式。
理由:
根据国家有关环保法规和卫生部有关规定,医疗废物处置须建设有集中处置设施,并取得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方可进行集中处置,包括统一进行管理、收集、运输、贮存和处置。根据《四川省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处理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川办法[****]**号)和《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征收医疗废物处置费的通知》(遂府办函[****]***号)规定,医疗废物处置费收费主体必须是具有法定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不得交由无危险废物营运资质单位处置。
根据四川省环保局(川环建函[****]***号)文件和四川省发改委(川发改投资[****]***号)文件,遂宁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遂宁市医疗废物处置中心)设在遂宁市船山区保升乡,服务范围为遂宁市船山区、安居区、蓬溪县、大英县、射洪县等二区三县及其收集路线沿途医疗机构产生的医疗废物,项目业主为: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为遂宁市唯一一家依法取得医疗废物处置资格的机构,目前无其它机构能满足对遂宁市区内医疗废物处置的相关管理规定和要求,故本次特申请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采购项目实行单一来源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特申请此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遂宁市洁城环境卫生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遂宁市船山区同福街*号
本次采购项目,能够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单位):遂宁市中心医院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遂宁市船山区德胜西路***号
财政部门:遂宁财政局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遂宁市遂州北路***号*楼***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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