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沭阳县韩山镇稻虾套养示范基地田间配套建设工程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if !supportLists]>一、 <[endif]>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沭阳县韩山镇稻虾套养示范基地田间配套建设工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四)预算金额:**.*******万元

(五)最高限价(如有):**万元,高于此最高限价作废标处理

(六)采购需求:沭阳县韩山镇稻虾套养示范基地田间配套建设工程,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内容。

(七)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八)本项目采购的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建筑业

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企业)采购。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规定情形的,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扣除(扣除比例详见“供应商须知”-“最后报价”条款),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九)本项目 否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明文件(“三证合一”的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指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供应商成立不满一年的不需提供);

*.****年**月以来任意一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指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年内(自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出之日起计算)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中小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非中小型企业参与本项目投标,将作无效标处理。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申请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具有小型项目管理师或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水利水电专业)资格,且本人必须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类证);

*、企业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四)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本公告“四、供应商信用信息”查询结果为准)。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相关谈判申请均将被拒绝。

(五)本项目实行电子招标投标。

三、推荐成交候选人的办法

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名以上成交候选人。具体细则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评标办法部分。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提供时间:****年**月**日 **:******年**月**日 **:**

(二)地点: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

(三)方式:供应商应在采购文件提供的时间内,使用**锁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人登录进入系统从"采购文件获取"栏目中,找到本项目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成功获取采购文件后,可通过电子服务平台打印采购文件获取的回执

供应商网上获取采购文件需申领 ** 锁,可通过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办事指南-下载中心模块搜索**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指南,自行选择服务商后按指南办理对应**锁。因供应商未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导致无法参与谈判的,相关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本项目共分一个包。供应商参与多个包谈判的,应按包分别获取采购文件。供应商未按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导致无法谈判的,后果自负(其响应文件不予接受)。

(四)售价:*元。

五、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谈判时间:****年**月**日 **:**:**

(二)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宿迁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逾期完成上传的,采购人不予受理。

(三)本项目采用:

现场开标。谈判地点/

不见面开标。供应商登录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的投标人业务系统进入网上开标大厅参与谈判。

六、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

本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公告)期限,为采购公告(采购文件)发布之日起三个工作日。采购公告发布媒体:宿迁市政府采购网、宿迁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服务平台、江苏省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

七、其他补充事宜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八、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沭阳县韩山镇人民政府

地址:沭阳县韩山镇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江苏富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地址:沭阳县台州北路中宝大厦*楼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浴中、孙子涵(组织本项目采购活动的具体工作人员姓名)

电话:***********、***********




附件: 招标文件正文.***
【清单】沭阳县韩山镇稻虾套养示范基地田间配套建设工程.***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