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庄河市公安局石城乡交通信号灯及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石城乡交通信号灯及治安视频监控系统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交通信号灯及治安视频监控系统*(具体内容详见附件)

备注:本次招标货物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公路机电工程分项)二级及以上资质或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自有职工,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同时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截至***********分,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投标人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下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投标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提交电子投标文件。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客服电话:**********

*.已报名成功的投标人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投标人自行负责。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 称:庄河市公安局

&****;&****;&****;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号            

联系方式:黄伟***********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 称: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大街*

联系方式:单继韬****-********&****;&****;&****;&****;&****;&****;&****;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单继韬

电 话:****-********          

八、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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