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年“五一、国庆”节日气氛布置升挂国旗项目 (项目编号:****-*******)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
****年“五一、国庆”节日气氛布置升挂国旗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
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年“五一、国庆”节日气氛布置升挂国旗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 | 是否设置最高限额 | 预算(万元) | 最高限额(万元) | 采购目录 | 采购需求 |
第*包 | 是 | **.** | **.** | 其他服务 | ****年“五一、国庆”节日气氛布置升挂国旗项目,项目预算******元,服务内容为:在卫国道、泰安道、马场道、宾水道、宾水西道、宾馆西路、卫津路、红旗路、水上东路、水上西路、水上北道、围堤道、宾馆南路、南马路、曲阜道、友谊北路、友谊路、友谊南路、宾水道、东南西北半环快速路等主干道路升挂国旗,其中五一期间灯杆式国旗升挂***杆,灯箱式国旗***杆;国庆期间灯杆式国旗升挂***杆,灯箱式国旗***杆,具体详见项目需求书。 |
合同履行期限:五一布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国庆布展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号)规定,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监狱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三)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 (四)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年第**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 注:中小微企业以投标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投标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投标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材料: (*)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或****年度财务报告或****年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税或者零申报的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提供****年至今任意*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或由第三方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投标截止日前*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规定: 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号)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二)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根据开标当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年**月**日到
****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层
方式:携带相关资料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售价:***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层****室
五、开启
时间:
****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层****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获取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受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供应商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个工作日内,向天津市财政局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市容景观服务中心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奉化道**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南开区红旗路与鞍山西道交口慧谷大厦**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姚波
&****;&****;电 话:***-********-***
天津市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年*月**日&****;&****;&****;&****;&****;&****;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