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一)采购人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二)项目名称: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博硕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采购项目。

(三)采购需求:博硕街道行政区域位于生态大街以东,小河沿子河以南,净月大街以西,南三环和博学路以北,辖区面积**.**平方公里,辖区共有居民*.*万,无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根据《吉林省城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设置与建设规划》要求,按照每个街道办事处应设一处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则,建设公立博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高净月区博硕街道公共卫生体系和基本医疗服务水平。

具体要求:

*.生态大街以东,小河沿子河以南,新城大街以西,南三环以北。

*.面积在****-****平方米。

*.相对独立的低层、多层建筑,如设在公共建筑内,应为相对独立区域的首层,或带有首层的连续楼层,楼高不超过二层的房屋。

(四)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仟捌佰叁拾万元整(¥**,***,***.**),不接受超出预算的报价。

(五)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采购项目已在采购与招标平台进行两次公开招标,投标人不足*家且只有一家,因辖区内无公立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居民公共卫生服务无法得到满足,基本医疗服务需求无法得到保障,为加快我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建设步伐,建立健全我区社区卫生服务网络,满足广大居民的基本医疗机构需求,今我单位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博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用房。

二、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如下:

联系人:姜锋

联系电话:***********

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南关区南四环路****号

三、本公示的公示期为****年*月**日至*月**日五个工作日。

四、供货期限:签订认购协议书或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后七个日历天内将房屋交于采购人。

五、付款方式:房款分两次支付,签订认购协议和合同后支付房款总价**%,更名过户后**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房款。

六、采购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号净月管委会

七、本公示发布的媒介:本次单一来源公告在《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长春净月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卫生健康局

单位地址:吉林省长春市净月高新区福祉大路****号净月管委会

联系人:王迪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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