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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我单位为满足工作需要,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高坪区文化艺术中心舞台机械及灯光音响维保项目,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本项目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的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

拟定供应商: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浙江省余姚市新建北路***

申请事项及理由:高坪区文化艺术中心舞台机械及灯光音响属于特种设备,由浙江大丰实业股份有限公司承建。本项目运行维保需使用原供应商的专有技术、专业设备,配件,供应商因专有技术具有唯一性,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现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本次采购计划维保时间为三年,根据上一年度维保费用,预计维保费用为**万元/年,三年合计金额为***万元。

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对公示内容及论证意见有异议的,应于公示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包括异议的具体内容、事实、供应商名称及联系人姓名和联系方式等)将异议情况反馈至采购人和财政部门

采购人(单位):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联系人:陈智明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南充市高坪区阳春路*

财政部门:南充市高坪区财政局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地址:南充市高坪区清溪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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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市高坪区机关事务保障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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