系统发布时间:****-**-** **:**

通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提升项目建设

征求意见公示

各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因工作需要,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提升项目建设。现就此事项向潜在政府采购供应商广泛征求意见。征求意见期限从*******日起至*******日止。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预算

采购项目名称:通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提升项目建设

采购预算:&****;***.**万元

二、采购人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1. 采购人拟推荐供应商名称

    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

  2. 采购项目具体内容

    &****;&****;&****;&****;&****;&****;&****;&****;详见附件

    &****;

    &****;

    &****;

  3. 采购人申请单一来源采购的理由

&****;&****;理由一:“通江县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提升项目建设”是在原通江县“智慧旅游项目建设”项目已建设的数据中心、硬件系统、应用软件系统、开发软件系统、手机***服务平台、旅游局网站建设及整合、电子门票系统、酒店管理系统、信息发布大屏、景区引导屏、环境检测、停车场系统、****系统、应急指挥调度、电子门票系统、环境监测系统、卡口系统、对讲系统、地理信息系统、主分控中心系统等建设基础上进行功能拓展,需要新增行业监管、产业数据统计分析、应急指挥、舆情监测、视频监控、旅游项目管理和营销等功能,并与宣传、公安、应急、交运、气象、水务、商务、自然资源、综合执法、生态环境、融媒体中心实现数据对接。

原项目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承建,为确保与原项目的一致性,服务配套的延续性,本次采购项目财政预算金额为***.**万元,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情形的第三条“必须保证原有采购项目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的要求,需要继续从原供应商处添购,且添购资金总额不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百分之十的”规定,符合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理由二:创建天府旅游名县命名县验收标准要求全域旅游大数据中心须省、市、县三级平台无缝对接,为确保数据的完整性,链路传输的可靠性和稳定性,原承建单位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巴中分公司能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

联系方式:

*、通江县经济和信息化局

联系人:先生&****;&****;电话:***********

*、通江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 ****-*******

*、四川欣众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女士 电话:****-*******

地址:通江县石牛大道江与城一期*栋*楼***、***、***号

*******


附件:

<被退回的显示审核意见>
<添加审核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