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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潜在供应商、单位、个人:
&****;&****;&****;&****;西昌市公安局因工作需求拟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开展荞地、马鞍等**个****基站建设,单站采购服务预计费用**万元/年,三年合计**万元,总金额预计***万元。
一、采购内容(简介):在荞地、马鞍、响水、银厂等地新建****基站**个,每个基站*载频。
二、拟定供应商名称: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分公司。地址:西昌市外滩十六区**号楼*-*层。
三、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工信部联通【****】***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年推进电信基础设施共建共享的实施意见》、川委厅秘【****】***号中共四川省委办公厅办文通知以及四川省公安厅发电川公传发【****】***号文件的指示和要求,凉山公安局***兆数字集群(***)基站建设和网络组网租用服务项目的实施需要,租赁铁塔、机房和相关的配套从而满足公安局***兆数字集群(***)通信,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是在国资委、工信部的直接领导下成立的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分支机构,是由中国移动、中国联通、中国电信三家电信基础运营企业联合出资组建的一家大型国有企业,在工信部联通【****】***号文中明确了自****年*月*日起三家基础电信企业将不再自建铁塔等基站配套设施,此部分的职责由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管理、实施的职责;在川委厅秘【****】***号文中明确了中国铁塔公司将根据政府统一规划,成为唯一主体,集中资源、统筹安排,最大限度的提升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职责;以上证明了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凉山州分公司是在凉山州全州范围内铁塔、机房等通信基础设施运营的唯一国有机构,该项目符合单一来源采购条件;经专业人员论证,认为能够提供服务的供应商来源具有唯一性,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实施采购。现就此事项广泛征求意见。
采购单位地址:西昌市航天大道一段**号
&****;&****;&****;&****;采购单位联系人:周先生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