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承租东方文化广场部分办公楼宇房屋租赁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项目名称: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承租东方文化广场部分办公楼宇房屋租赁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工作需要,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计划续租东方文化广场部分办公楼宇作为生态城税务局办公场地。具体地址为天津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原旅游区)中央大道与海旭道交口,租赁面积共*****.*平米,其中*号楼****.*平米,作为生态城税务局机关办公用房,*号楼增*号、*号共****.*平米,作为办税大厅和功能性用房。租赁期限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东方文化广场坐落于天津滨海新区中新天津生态城(原旅游区)中央大道与海旭道交口,产权单位是天津春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目前生态城税务局在该处办公。因原合同即将到期,区域内没有满足上述办公条件的其他楼宇,因此,需要续租东方文化广场部分楼宇继续作为办公用房和业务用房。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第二十七条规定“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者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该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采购承租东方文化广场部分办公楼宇房屋租赁项目符合第二十七条规定之“特殊要求”,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进行政府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天津春秋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旅游区滨旅产业园**号楼五层第***号-*房间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系人:于鑫
联系地址:中新天津生态城中新大道*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系人:天津市滨海新区财政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系人:张明翔
联系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第六大街***号天润科技园****室
联系电话:***-********转****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下载: 附件下载
其他附件下载: 附件下载

中新天津生态城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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