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标(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栋**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采购计划备案号:夏财采计【****】*****号
*、项目名称:庙山普安村韩家湾片区旧城改造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协助组织被征收人腾退、搬迁房屋;负责拆除被征收人已搬迁的房屋、建筑物及附属物等,自行处理拆除的废旧材料,协助采购方与被征收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协助支付拆迁补偿款项等服务内容。
*.*项目概况:普安村韩家湾片区集体土地待征用范围内项目总用地合计***亩左右。拆迁占地建筑面积合计约*****.**㎡。拆迁总户数***户。
*、合同履行期限:**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是否可采购进口产品:否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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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且有效存续的独立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提供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需包含房屋征收、拆迁等);
(*)投标人必须具备建设管理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本项目拟任项目经理具有建筑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质,提供身份证、注册证、执业资格证、安全生产考核*证、劳动合同、近*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并提供在本项目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工程的项目经理的承诺书;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管理班子齐全(技术负责人及安全员、资料员、材料员、质量员、施工员),需提供上岗证(安全员须提供安全考核证*证)、身份证、劳务合同、近*个月社保证明(须提供查询网址及账号密码供现场备查),其中技术负责人须具有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投标人须提供上一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出具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含四表一注),提供近半年内任意三个月缴纳税收有效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年*月-****年*月)二项及以上建筑物或房屋拆除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拆迁服务合同)。
(*)投标人须保证本项目提供的报名资料均真实有效,若弄虚作假将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提供承诺函);投标人承诺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管理班子人员在经营活动中无涉黑涉恶、无重大无违法、违规、违纪、违约行为,无重大质量及安全事故发生的承诺书;
(*)投标人应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号”的要求且投标截止时间前有相关任何一条以下不良记录及重大违法记录(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投标人将被拒绝报名:
①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基础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加盖单位公章的查询结果(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④在中国裁判文书网上近三年企业、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涉黑涉恶证明查询网页截图并加盖公章(以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时间结果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项目执行过程中不允许转包、分包。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栋**层**室)
*、方式:
报名时需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以下资料的复印件进行报名(报名资料逐页加盖公章及骑缝章并按顺序胶装成册密封于档案内,封口处加盖公章且不接收任何补遗文件)。
(*)被授权委托人须为本项目拟派项目经理(报名时须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身份证原件);
(*)公告第二项申请人的资格要求中的其他资质资格证明文件(胶装成册的报名资料只视为复印件);
(*)资格审查时间:****年*月**日*:**前签到(逾期作弃权处理)
注:资格审查时须由法定代表人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携带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和报名资料全部的原件进行审查,复印件必须与原件一致,复印件及原件未按公告要求准备的,将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领取招标文件。上述资料(证件)必须在有效及合格期内,且有关变更、年检等记录页均需齐全;有关证件在变更、年审中的,提交管理部门的正式结果公告,变更申请书(报告)、受理通知书(单)等非正式结果文件不予认可。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栋**层**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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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称:武汉江夏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江夏经济开发区腾讯大楼旁阳光创谷
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武汉长明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武汉市江夏区北华街北华壹號*栋**层**室
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柳工
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