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移动办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三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冷水滩区人民法院移动办案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两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无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三楼
方式:现场购买
售价:¥***.*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三楼
五、开启
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永州市冷水滩区翠竹路香河城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法人(负责人)提交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负责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原件(格式见附件*、附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其他说明。(非法人组织参与投标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
*、获取招标文件的材料要求:本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法人委托授权书(委托购买)、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冷水滩区人民法院
地址:永州市冷水滩区凤凰园车站路
联系方式:唐女士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大洲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文女士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唐女士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