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庄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院内地面摊铺沥青工程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庄河市公安局交管大队院内地面摊铺沥青工程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定后**个日历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无在处罚期内的不良行为记录,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供应商自有职工,提供有效期内劳动合同,同时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或公路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注:①截至****年*月**日**点**分,经“信用中国”网站(***.***********.***.**)、“信用辽宁”网站(***.****.***)失信黑名单、“信用大连”网站(******.**.**)大连市重大税收违法案件信息公示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采取截屏等方式留存。
②供应商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③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
方式:在线下载
售价:免费
截止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将响应文件(电子光盘)递交至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同时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辽宁省•大连市)提交电子响应文件。
时间:****年*月**日**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庄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新点客服电话:**********
*.已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及评审时间以前关注“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本项目相关信息,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该供应商自行负责。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庄河市公安局
地&****;&****;&****; 址:世纪大街一段*号
联系方式:孙学平****-********
*. 集中采购机构信息
名&****; 称:庄河市经济发展服务中心
地 址:庄河市世纪广场*号
联系方式:王津****-********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津
电 话:****-********
九、监督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