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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中共成都市新津区委政法委员会。
代理机构名称:四川省蜀汉硕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项目内容:新津区网格化体系运营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包*:网格化体系运营服务项目。
专家信息:李培全,崔曜,殷彦。
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根据川综治委〔****〕*号 《四川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推进网格化管理加强综治信息化建设的指导意见》,成委办〔****〕**号《中共成都市委办公厅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加快推进以信息化为支撑的网格化服务管理建设的意见》。****年**月省、市综治办下发了《关于安装使用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知》,《通知》中明确指出全省网格化管理需依托电信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及网络环境。****年*月四川省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签订了《关于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整体合作协议》,由四川分公司开发适用于全省各市、县(区、市)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统的通用性技术版本及系统运行。 ****年四川省社会管理中和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与四川省电信公司签订的关于四川省网格化体系建设服务的合作协议和保密协议中明确约定中国电信作为四川省网格化平台省市县三级指定开发维护服务提供单位,为四川省网格化体系提供光纤****和手机****网络接入,并代收平台账号服务费用,同时双方就该项目签订了保密协议。 *、网格*通系统平台由省综治办统一开发,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开发维护,提供技术支撑和各项服务,网格*通系统账号开通、分配的权限由省政法委批准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代为开通,网格*通工作手机承载于中国电信手机****专用网络并需通过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方可与网格系统绑定,使用对应账号登陆系统开展日常工作。 *、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于****年开展至今,均由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提供相关服务,网格系统储存有我区大量的基础信息数据和工作记录,如我区新开发系统将无法与省、市系统对接,实现信息资源共享,重建系统会造成正常工作开展时间的不确定,重复建设资金浪费,也可能造成信息的丢失数据不一致。 *、目前,我区网格化服务管理系统是四川省网格化服务管理信息系的三级平台,必须与省、市平台无缝对接,实现网络互联互通和信息交换共享。需建立严格的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和信息保密制度,实现对基础设施、信息和应用等资源的立体化、自动化安全监测,对终端用户和应用系统的全方位、智能化安全防护,确保信息数据及服务管理对象信息的安全保密。 综上,因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之规定,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论证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故本项目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符合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
拟定供应商的名称及地址: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成都市双林北支路***号。
采购人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郑老师,成都市新津区五津北路***号,***********。
采购代理机构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张老师,成都市高新区神仙树*号维也纳国际酒店**楼,***********。
财政部门的联系地址、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刘老师,成都市新津区五津街道武阳西路***号,***-********。
公示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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