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中心-*******-***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 |
主要技术规格及要求 |
数量 |
预算金额 |
服务期 |
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 |
详细采购需求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
*项 |
***.**万元/年 |
二年零五个月 |
合同履行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的价格给予*%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须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参加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是已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注册的供应商;并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单位。(*)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本项目。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年**月**日 &****;至&****;****年**月**日,每天上午*:**至**:**,下午**:**至**:**。(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方式:拟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售价:¥*.*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
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的委托,就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物业管理服务项目进行电子化公开招标采购,欢迎各供应商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编号:中心-*******-***
本项目为交钥匙项目,投标人负责人工工资、加班费用、奖金、福利、社保、各类保险、培训等费用,以及管理、安全、交通、税金、运营、维护及合同实施过程中不可预见费用等所有相关费用。
特别提醒:供应商必须提供以下资质材料用于资格审查:
①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电子营业执照或纸质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②经第三方审计合格的****年或****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或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③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④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
⑤提供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信息截图 ,未提供的现场网上核查;
⑥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代理人不是法定代表人的,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原色公章(保证金缴纳成功以系统识别为准,请各供应商转账后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用**锁核对保证金有效情况);
⑧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原件。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开标时交于代理机构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合格的作无效标处理。
*、评标方法和原则:采用综合评分法。
*、拟供应商须进入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进行报名并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报名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电子投标系统规定的时间内。采购信息发布、补充、变更、修改平台: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 &****;&****;
本项目采购公告澄清、变更、修改、补充等事宜均在以上网站发布,不再电话通知。拟投标人有义务在采购活动期间浏览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在以上网上公布的与本次采购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响应供应商。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前必须向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交纳保证金:人民币陆万元整。采用供应商基本账户转账,不接受个人汇款。拟供应商请于报名期内用**锁到到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系统内获取开户名称及账号,转账单需注明投标项目编号。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政府采购网”(网址:****://***.****-&****;*******.***.**/***/)和“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共同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投标文件投送及开标地点: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宜阳大厦中座三楼)。
*、标书投送截止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供应商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投标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各供应商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站注册及办理江西省**数字证书等事项详见“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发布的《江西省政府采购面向全国征集注册投标企业信息库的公告》、《关于办理公共资源交易系统数字证书及电子签章有关事项的通知》。
*、开标时间:****年*月*日*:**(北京时间)。
*、供应商对本次招标活动事项提出质疑的,均应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的形式与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联系。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电子投标系统报名回执单,且提交质疑函同时还须提供供应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如未按上述要求提交质疑函材料或逾期提交质疑函的,质疑将不予受理。
*、防疫期间,各投标人应认真研读并遵守《关于宜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共资源交易现场活动疫情防控服务指南》,具体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二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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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宜春市税务局
地址:宜春市文艺路*号
联系方式:郑玮 ***********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宜春市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宜春市宜阳大厦中座***室
联系方式:黄思宇 ****-*******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玮
电 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