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民政局&****;
项目名称:助残公益与爱心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 &****; 标项名称:助残公益与爱心宣传&****;
&****; &****; 数量:*&****;
&****; &****; 预算金额(元):*******.**&****;
&****; &****; 单位:-&****;
&****; &****; 简要规格描述:在相关媒体上进行公益和爱心为主题的版面宣传,出版敬老月特刊与上海老龄事业发展的系列报道,通过与新闻、出版等部门合作举办安老、济困、助残、扶幼等宣传,以及开展公益服务、社会救助服务等一系列的宣传工作。&****;
&****; &****;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项目的一致性。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上的宗旨和业务范围是宣传和报道民政工作;策划和代理民政广告;管理和运作民政媒体等,服务范围涵盖了本项目的工作内容,并紧跟民政事业创新的步伐,不断提升福彩金资助的社会形象和公信力,与本项目的要求一致。二、项目的延续性。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作为局下属事业单位,从成立以来一直进行局的助残公益和爱心宣传工作,包括养老、扶贫专题宣传,敬老月特刊和老龄事业发展系列报道,上海社会福利、慈善救助、助老专题宣传,“公益之城”专版宣传等,有着大量的民政宣传数据作为支持,有着众多案例作为参考,有着搭建专为民政新闻宣传报道的人员作为质量保证,以及和项目单位有长期的业务合作经验,开展的民政宣传工作深受相关部门的好评。三、项目的保密性。助残公益和爱心宣传项目的部分数据需要对其进行保密,而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为局下属事业单位,严格按照局的要求注重队伍建设,工作人员政治觉悟高、流动性小,可信可靠。考虑到项目建设、资料安全保密以及服务的一致性和延续性,建议由原服务单位承接本项目。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民政传媒中心
地址:上海市江西中路***号***-*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曾仕林
联系地址:世博村路***号*号楼
联系电话:********
&****; &****;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肇嘉浜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俞佳乐&****;
联系地址:上海市虹口区曲阳路***号****室&****;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
&****;附件信息: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