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驻和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包一肉类、水产类)(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新疆和田地区和田市凯旋路号栋层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驻和某部副食品采购项目(包一肉类、水产类)(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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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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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服务能力的本国投标人,包括法人、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年度或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事业单位提供收支表),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食品配送能力的证明材料);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企业年月日至今任意个月已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情况证明资料;依法不需要缴纳税收及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未发生重大食品质量问题(提供书面声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本项目不接受进口副食品,提供承诺函或相关证明资料(本文件所称进口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收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或者经营者个人及接触食材原料相关人员的健康证。.投标人为非外资独资或外资控股、参股企业(提供承诺函);.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段的竞争。投标人应提供主要股东或出资人信息。否则将给予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及年内不得参加军队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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