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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背景
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项目名称: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总队至红光管道租赁
采购预算:.万元
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本项目是采购人采购通信光缆管道租赁服务,改管道租赁服务已在用多年,采购人在所租赁的通信管道内建设有不可移动的主干光纤企且运行情况良好,若对该段管道需要重新采购更换运营商,该重置成本约为余万元每年。
为了确保采购人光缆的安全及业务系统数据的不间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服务,可以依据本法采用单一来源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只有采购现使用的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提供的通信管道租赁服务。
二、拟定供应商: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四川分公司;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无。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四川省公安厅交通警察总队
采购单位联系人:黄老师
联系电话:
采购人地址:成都市金牛区迎宾大道号邮编:
财政部门联系人:孙老师
联系电话:-
传真:-
财政部门地址:成都市锦江区南新街号邮编: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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