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项目名称:常山县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常山县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常山县工伤保险业务经办服务采购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为解决经办服务能力不足问题,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公司于年月起承接常山县工伤保险经办管理具体业务。该公司具有丰富的工伤保险相关业务承办经验,派驻常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相关工作人员能够熟练办理工伤事故调查、认定等业务工作,有效提高了工伤保险相关工作的效率。多年来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公司以工伤保险业务中心为依托,强化工伤事故的调查核实、工伤待遇的理赔审核、工伤保险的预防宣传等职能,提高了经办效率和服务质量,加强了监管、规范了程序,工伤预防宣传成效显著、基金安全得到进一步保障,实现了合作双方和用工单位的三赢。因此双方继续稳固合作,不仅能很好地保持项目的一致性和延续性,更利于工伤保险业务的顺利开展。同时,该公司自主开发并于年月份已经上线使用的工伤在线受理平台将大幅提高我县工伤事故调查、认定、审核、理赔的工作效率及规范程度,有利于进一步提升常山县社会保险的管理水平,确保工伤保险基金健康运行。综上,本项目符合《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第(一)项规定的“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供应商为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公司。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常山县支公司
地址:浙江省衢州市常山县天马镇红旗街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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