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慈溪市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慈溪市人民法院司法援助保险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慈溪市人民法院司法援助保险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司法援助保险是针对刑事附带民事因无财产可供执行而终结本次执行程序案件,就判决中加害人应承担的人身损害赔偿“执行不能”部分,经当事人申请和人民法院审查,保险公司依约赔付相应额度司法援助金。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宁波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宁波监管局《关于推广司法援助保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甬中法[]号)中根据《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评审会议工作机制》和《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立项结果通知书》(年号)规定,在项目年试点期间,由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承办司法援助保险业务。年试点期结束根据《宁波市重大保险创新项目考评结果通知书》(年号)文件同意司法援助保险项目延长保护期二年,保护期自年月日起算。 慈溪市人民法院拟向符合服务条件和要求的目前唯一供应商—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采购司法援助保险服务,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宁波市分公司
地址:宁波市海曙区灵桥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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