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项目名称: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设备租赁)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中心所需的设备(包括软件平台、智能设备、安防设备、机器人设备、普通物品、网络设备、大屏等)采用向第三方租用的方式,由杭州市公安局(本级)和原上城、下城、西湖、拱墅、江干、景区、钱塘新区等原七城区分局共同采购(租赁),所需费用由市局本级和原七城区分局按照比例分摊,其中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含原拱墅区分局、原下城区分局)按照上述原则分摊的设备租用费用预算金额为万元,租用期限一年。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杭州市公安局(本级)作为杭州市涉案财物跨部门统一管理中心建设项目的采购主体单位,已确定该中心所需设备的出租单位为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市局本级和原七城区共同租用的原则,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只能向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租用所需设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相关规定,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杭州威灿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西兴街道联慧街号层、室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杭州市公安局拱墅区分局
联 系 人:李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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