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公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续航不少于公里,含车辆保险、维修、充电桩设置等必要的配套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金华市金东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于年开始租赁长安牌欧尚新能源汽车,用于日常公务之需要,在租赁期间,由于该品牌车辆的车况、性能、使用舒适性均良好,保险、车辆维修、充电桩设置等售后服务及时到位。现由于原合同期到期,需要继续租赁长安欧尚款新能源车辆。浙江红星优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为重庆长安汽车股份有限公司在浙江省内长安欧尚款车辆的品牌授权经销商, 而根据金华骏歌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与浙江红星优行汽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的授权销售合同,由金华骏歌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负责长安欧尚在金华地区的销售及服务。金华骏歌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是一家集新能源电动汽车销售、租赁、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型企业,利用“新能源汽车+互联网”的运营模式,打造零污染智慧交通出行模式,通过创新的金融解决方案和专业的服务理念为用户提供高性价比的新能源汽车,具有较强的汽车技术服务能力。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金华骏歌新能源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金华市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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