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长沙市第三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湖南中泰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号麓谷新长海中心栋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项目名称:长沙市第三医院便携式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仪采购项目数量:套预算金额:万元技术要求:详见第四章技术服务和要求。 合同履行期限:按招标文件及合同要求执行。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法人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法人登记证书)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证明材料,各提供下列材料之一: ①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纳税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②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或者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缴费凭证复印件),或者委托他人缴纳的委托代办协议和近三个月的缴纳证明(收据复印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保险费的证明原件。 ()法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提供被授权人在投标单位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自然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提供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三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符合基本资格条件的相关条款,投标人具有实行了“五证合一”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视同为持有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符合基本资....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