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告类型:采购公示二、采购人名称:温州新中国影都三、采购项目名称:电影数字放映机维保四、采购项目编号:---五、采购项目性质:国企采购(非政府采购)六、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贰拾柒万元整(¥)七、采购项目概况:温州新中国影都、温州新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和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的影院放映机维保服务。八、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单一来源九、申请理由:为保障设备温州新中国影都、温州新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所购影业影院采购与租赁的放映机正常使用和观众观影体验,需委托维保单位进行维保。电影数字放映机属专业版权设备,使用过程中各项专业服务类业务,仅能由放映机品牌受权签约服务公司提供服务,保障后期放映质量及设备维护。温州新中国影都、温州新时代电影放映有限公司、温州市电影发行放映公司采购的放映机与租赁的放映机由放映机品牌受权服务,授权单位为华夏影联(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号幢层室),华夏影联(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为本项目唯一供应商。综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专家组一致认为,温州新中国影都就电影数字放映机维保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华夏影联(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具备合理性。十、拟定供应商:、拟定供应商名称:华夏影联(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拟定供应商地址:北京市西城区新德街号幢层室十一、论证专业人员信息及意见:专业人员姓名专业人员职称专业人员工作单位蔡钧高级工程师温州市直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尤长生高级工程师浙江正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金旻苒工程师浙江易泊科技有限公司专业人员对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经审查并结合采购单位实际情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情形((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专家组一致认为,温州新中国影都就电影数字放映机维保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华夏影联(北京)数码科技有限公司进行采购具备合理性。十二、公示期限:个工作日十三、其它事项:、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议。十四、联系方式:联系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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