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法院 项目名称: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开展公证参与人民法院司法辅助事务试点工作的通知》精神,为进一步提升法院执行质效,切实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建立流程规范、操作及时、信息准确的执行终本案件管理机制,对暂无财产可供执行终本案件进行规范有效的管理,嘉定区人民法院对其执行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委托公证机构参与管理。 标项名称:公证参与终本案件辅助性事务管理服务 数量: 预算金额(元): 单位:- 简要规格描述: 备注:/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项目于年月日在上海政府采购网发布公开招标公告,至年月日上午:分投标截止时间,参与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仅有家(为:上海市嘉定公证处),不满足相关法律法规要求,故采购失败,该项目在采购期间无供应商在法定期限内提出质疑、投诉且采购人不改变采购需求。于年月日下午:分,由抽取的专家对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评审,经评审,该招标文件无排他性、针对性、倾向性条款,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的方式进行采购。考虑到采购时间的紧迫性,为确保本项目能正常运行,拟选择上海市嘉定公证处为本项目单一来源服务供应商。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上海市嘉定公证处 地址:嘉定区金沙路号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至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采购人 联 系 人:何军 联系地址:嘉定区德富路号 联系电话: .财政部门 联 系 人:胡天涯 联系地址:上海市肇嘉浜路号 联系电话: .采购代理机构 联 系 人:朱琼 联系地址:上海市嘉定区嘉戬公路号室 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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