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淄博市财政局 项目名称:淄博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 拟采购的服务的说明:按照山东省财政厅要求,我单位拟对淄博市财政局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项目进行采购.本次采购内容为:包财政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技术服务,包人民银行端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集成及现场实施,包人民银行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及电子对账服务。 拟采购的服务的预算金额: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包:财政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技术服务 淄博市财政局财政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项目技术服务主要包括市本级及个区县财政端电子凭证库和电子签章系统建设实施及系统安装、调试、维护、培训等内容。为确保在总体目标、基本规则和数据标准等方面与省财政厅保持一致,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无缝融合对接,同时方便后续升级。该项服务内容由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服务单位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包预算金额万元。 包:人民银行端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集成及现场实施 淄博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端财政支出无纸化前置系统集成及现场实施主要包括市本级及个区县国家金库无纸化前置系统客户端部署安装及后续测试、人员培训等内容。为确保在总体目标、基本规则和数据标准等方面与省财政厅保持一致,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无缝融合对接,同时方便后续升级。该项服务内容由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人民银行无纸化前置系统实施单位中国金融电子化公司提供。该包预算金额万元。 包:人民银行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及电子对账服务 淄博市财政局人民银行端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及电子对账服务主要包括市本级及个区县国家金库的电子凭证库、电子印章的实施及后续维护、培训等内容。为确保在总体目标、基本规则和数据标准等方面与省财政厅保持一致,实现与预算管理一体化无缝融合对接,同时方便后续升级。该项服务内容由省级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服务单位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供。该包预算金额万元。 鉴于上述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因此本次采购申请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包:名称:北京中科江南信息技术股份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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