静宁县界石铺镇李堡驿站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静宁县界石铺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平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静宁县界石铺镇李堡驿站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新建游客服务接待中心、特色农产品售卖亭、景观亭、单臂廊架及绿化游园、 景观设施、太阳能路灯等配套设施。(具体参数详见竞争性谈判文件)。 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执行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 .须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有效的税务登记证、或有效的“三证合一”; .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 .必须为未被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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