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垃圾分类宣传(广电传媒)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垃圾分类宣传(广电传媒)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详见采购文件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一、项目背景:为大力宣传温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在秉持“人民城市人民建,人民城市为人民”的宗旨,展现在综合执法工作中所取得的成绩和亮点,进一步提升综合行政执法局在提升我市城市环境品质、百姓生活品质、普及垃圾分类重要性工作中的宣传力度,增强广大市民对垃圾分类工作和综合行政执法局各项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开展宣传合作等相关事项。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担负着全市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各领域的重要广播电视宣传任务。是我市最具影响力的主流新闻媒体,集团每天播出广播电视节目多个小时,节目采用无线、有线同步传输,市区三个无线发射台,转播中央台、省台及本地广播电视节目,信号覆盖整个浙南和闽东部分地区,总覆盖人口超过万人。为温州地区唯一一家兼顾全宣传方式及全域覆盖度的供应商。二、论证意见为达成保证垃圾分类宣传覆盖性的采购目标,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所具有的资源(服务)在温州地区具有唯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之条件,论证小组认为,垃圾分类宣传(广电传媒)项目以单一来源方式向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进行采购具备合理性。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温州广播电视传媒集团
地址:温州市新城大道号广电中心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
快捷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