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年-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宁夏恒诚建设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招标一室(银川市新昌西路易大紫荆花商务中心座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年月日 点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宁恒诚(招)字[]-号 项目名称:国家开发银行宁夏分行年-年税务代理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为分行在税务管理能力、税务合规水平、税负成本节约、税企争议解决、涉税诉求等方面有进一步提高,聘请税务中介机构,提供增值税等十个税种日常纳税审查、企业所得税审查、专项鉴证、税务政策咨询、税务政策培训、税务代理等服务,并出具月度纳税审查报告、企业所得税税务代理鉴证报告、资产损失所得税税前扣除鉴证报告等一系列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服务期年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为参加投标并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为本项目提供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证明材料,营业资质期限能覆盖代理服务期限。()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提供投标人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近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要求审计意见为无保留意见、有会计师事务所盖章和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及盖章,并附投标人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及现金流量表,相关行业对财务报表内容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尚未完成近一年度审计的,投标人在应答中说明后可提供上一期财务年度审计报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提供银行在提交首次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如资信证明中注明复印件或扫描无效的,须提供原件)。() 投标人近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权利的行政处罚,较大数额罚款的额度范围以各行业、各地方相关行政机关规定为准。() 投标人被国家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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