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池县元城镇人民政府元城镇道路亮化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华池县元城镇人民政府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庆阳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选择“华池县”)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元城镇道路亮化项目
预算金额:(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
采购需求:米太阳能路灯个、太阳能路灯个、米仿古太阳能灯个,太阳能射灯个。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日内完成供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合格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函(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供应商须提供上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成立不足一年的企业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近个月(年月至年月)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新办企业或未发生业务的企业应提交一份暂无纳税发生的声明函;若为免税企业须提供税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免税证明材料);近个月(年月至年月)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包括缴纳专用发票和清单,清单显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项目负责人的社会保险,缴纳期限应当为投标截至前六个月。投标人注册时间不满六个月的,应当提供注册至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相应期限内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清单。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当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供应商须提供信用承诺书(见招标文件规定格式);应当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亲自签署,就近三年内无重大违法记录,反商业贿赂,不串通投标等作出书面声明和承诺,作为投标(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未承诺的,视同自愿放弃投标(响应)资格;未履行或未全面履行承诺的,依法依规处罚,记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 .供应商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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