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 项目名称:绍兴市公安局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支队高速涉案车辆拖车服务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项一 标的名称: 一大队、二大队(常台高速章镇到新昌路段)、三大队、五大队、六大队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一大队杭州湾环线高速路段二大队常台高速章镇到新昌路段三大队常台高速嘉绍大桥到章镇路段五大队绍诸高速路段六大队苏台高速路段 标项二 标的名称: 二大队(甬金高速路段)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二大队甬金高速路段 标项三 标的名称: 四大队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四大队沪昆高速路段、诸永高速路段、杭州绕城西复线路段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根据浙江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浙府法函【】号》关于适用高速公路清障救援有关规定的答复意见的函:一、高速公路清障、救援工作,由高速公路经营单位负责,包括对故障车辆实施拖曳、牵引等是高速公路经营单位为保障高速公路安全畅通所承担的法定专属业务,不具备有市场竞争性;二、高速公路经营单位可自行承担清障救援业务,也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将有关清障救援业务依法交由具有一定资质能力的单位承担。根据浙江省政府规章,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招标。标段:一大队、二大队(常台高速章镇到新昌路段)、三大队、五大队、六大队,承担单位:绍兴市上虞区良琴车辆服务有限公司标段:二大队(甬金高速路段)承担单位:嵊州市禹兴汽车修理有限公司标段:四大队 承担单位:诸暨市兴盛车辆施救服务站 二、拟定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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