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温州市鹿城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项目名称:移动信息采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移动信息采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
数量:预算金额(元):单位:项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移动信息采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本次采购的通信服务为原年移动信息采集系统网络租赁项目的延续,台信息移动采集终端皆为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提供,如更换服务公司,可能对该批终端维护产生影响,存在一定的不可控性。 为方便今后日常管理,原采购内容中终端包含的号码归属于本单位,更换服务公司可能导致重新换号,从而导致已经建立的联系方式,对工作正常开展产生较大影响。如采用携号转网的方式,根据工信部的《携号转网服务暂行办法》——单位证件入网的政企客户应当将号码过户至自然人名下,在申请携号转网转出服务。此方式与我局对号码归属管理有出入。 综上,论证小组认为,移动信息采集系统网络租赁服务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方式进行政府采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以及《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第四条的规定,建议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中国移动通信集团浙江有限公司温州分公司
地址:浙江省温州市鹿城区杨府山中央商务区-号地块
三、公示期限
年月日
至
年月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本项目公告期限为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
五、联系方式
.采....
快捷阅读